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4-06   字体:【

 

山东中医药大学部门文

 

校研字〔2019〕15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

研究生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全体导师、研究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汲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共建平安校园。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学院、全体导师和研究生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站在学校稳定发展和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的角度看待实验室安全工作。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对《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见附件1)进行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学习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见附件2-附件5,严格实验室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

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应包括:实验室基本安全规范、危险化学试剂药品安全使用规范、仪器设备使用规范紧急事故安全处置与逃生教育等内容。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1.研究生所在学院每学期对全体研究生和导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学习《山东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

2.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向研究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告知会。对研究生开展新实验前,或使用新工艺、新仪器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培训和告知。

3.研究生任课教师在实验课上课前对每位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培训和告知。

4.研究生本人要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开设实验室安全课程

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课程分为网络授课和现场观摩两部分。网络授课部分要求2017、2018级全体研究生必须参加,现场观摩部分要求中医学院(不含本硕连读研究生)、药学院、理工学院研究生必须参加,其他学院研究生可根据课题研究情况申请参加。授课结束学校给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发放学习合格证明。今后学校实验室实行“安全学习准入制度”,必须持有学习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和科研实验。

四、开展安全排查

各学院应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力量对本学院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将附件1-附件5文件传达到所有导师和研究生,要求签字反馈。要将安全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2019年4月30日5:00前交至行政楼211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8761@163.com。

 

附件1  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2  山东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附件3  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附件4  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5  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日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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