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细则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1-14   字体:【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细则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面向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科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把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博士学制为 3 年,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如未能按时完成培

养计划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 8 年。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期,自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教研室(研究室或临床科室,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从事毕业论文工作。

三、培养方式

(一博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博士生指导小组、教研室集体培养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科学研究为主与理论学习、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和指导小组的学术群体作用。

(二在培养方法上注重过程培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通过博士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进行学术讲座、教学实践和其他专业实践,以加强博士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三导师应按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博士生制定出《研究生培养计划书》,要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


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必修培养环节两部分。个人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负责人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课程设置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创新实践模块。课程学习总学分应至少达到 26 学分。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

学期内完成,课程结束后考核评定成绩。跨学科考入者须补修 3 门本学科硕士课程,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课程授课可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学术讨论、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研究思路和方法,掌握学科发展的最新前沿动态。选修课参照本学科培养方案或根据研究方向及课题需要,在导师指导下在全校公共选修课中选择两门课程。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32

外国语(英 / 日)

4

64

专业基础

专业基础课 1 门

3

48

专业课

专业课 1 门

5

80

公共选修

选修课 2 门

4

64

 

创新实践

 

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参加学术讲座参加学术及课外实践活动等

 

8

 

学分合计

26

注:各类课程考试,以百分制记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 70分,可取得规定学分;选修课成绩达到 60 分,可取得规定学分。创新实践学分折算办法见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五、其他必修培养环节

1. 基础专业博士生一般应进行教学实践,由导师和教研室指定 1 名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讲师以上)具体指导。应安排研究生参加本专业本科课程的备课、


听课、辅导答疑、组织课堂讨论、指导专业实习、实验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中 期考核前需撰写本专业某一重点章节不少于 6 学时的教案,并组织试讲评定小组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试讲。教学实践完成后,研究生应填写《山东中医药大 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由评定小组对其试讲的态度、能力及效果等写出书 评语,按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由评定小组组长签字,本 果作为中期筛选的一部分。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 2 年以上者可提交有关证明, 申请免修。

2. 为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加强科研思维、科研方法的训练,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需发表论文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完成读书报告 1 篇;做学术讲座 1 次;听各类学术讲座

6 次。有关内容应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手册》中详细记录,作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申请学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存入学位档案。

3. 临床实践是提高博士生诊断治疗疾病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措施。临床专业博士生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临床实践,具体安排可与专业学习、课题研究结合起来,时间不得少于 1 年;基础专业可根据课题需要由导师安排。临床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写出书面小结,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 由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对其临床工作表现作出鉴定,作为专业考核的一部分。

六、论文开题与业务综合考核

博士生入学后,应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尽早确定论文选题,在第二学期 5 月底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研究特色、研究方法主要技术路线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时间安排、所需经费预算及预期结果。

开题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可邀请指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及所在学院领导参加。由博士生向开题考核小组作开题报告,专家应就课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对该生课题研究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考查学生对本研究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重要文献资料是否全面了解和掌握, 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是否有创新,提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和修改意见, 同时从中对该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评定,满分为 60 分,达到 40 分为通过开题。

博士生在开题的同时,要进行业务综合知识考核,考核采取口试方式。由开题考核小组专家对博士生的专业、专业基础以及与研究方向有关的知识领域进行


提问。博士生当场回答,以测试博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独立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口试成绩满分为 40 分。

经认真论证、审议通过后,博士生需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课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题,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备案,方可重新开题。一个月内未完成再次开题或开题仍不通过的须延期毕业,保证论文开题与答辩时间间隔 1 年半以上。

七、中期考核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教学实践、临床实践、论文开题、业务综合知识考核等培养环节后,于第四学期 5 月份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医学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行办法》。

八、学位论文与答辩

学术学位博士论文基本要求:1.研究的课题应在中医药学术上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2.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应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实验设计和方法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属先进水平,能表明作者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 对本研究课题有创造性见解,并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需明确阐明研究创新性。4.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几个人合作研究一个课题时,论文内容应侧重本人所做工作,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5. 学位论文要求文字精练, 层次条理,逻辑性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清晰。6.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临床观察必须有原始数据粘帖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手册》中入档,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7.论文字数一般在 3~10 万。论文书写要求及打印格式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博士研究生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后,要定期在教研室研究室范围内报告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完成论文初稿后,应交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审阅修定,于正式提交之前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将导师签署“同意打印”意见的清样上交备案,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原始数据审核,双盲评审等环节,全部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准予毕业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且修满学分,通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环节,按规定发表论文的可准予毕业,符合《山东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博士学位有关规定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授予博士学位。

博士累计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经补考及格,或一门课程不及格、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未通过毕业论文评审或答辩者,若答辩委员会允许, 可在 1 年内修改论文重新评审答辩 1 次,经修改后评审或答辩仍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注:此细则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总体指导原则,具体培养要求以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中医临床实际工作能力训练为主,以培养临床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和中医药事业而献身。

(二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杂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主治医师水平。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 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二、学习年限

博士学制为 3 年,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如未能按时完成培

养计划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 8 年。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期,自第二学期开始进入临床科室,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从事毕业论文工作。

三、培养方式及要求

(一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学科的科主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专业组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 各专业组的高年主治医师可参加指导梯队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技能的训练。临床研究生培养管理由科主任总体协调,导师负责具体指导,小组成员分别指导,加强集体培养的力量,确保临床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在培养方法上采用临床技能培养与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注重临床技能培养,采用通科轮转与定科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门系统的临床诊疗能力训练,使其达到主治医师诊疗水平。同时通过博士生参与导师课题研


究,进行学术讲座和其他专业实践,以加强博士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三导师应按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博士生制定出《研究生培养计划书》,要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临床实践及其他必修培养环节三部分。个人计划一经批准, 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负责人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课程设置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创新实践模块。课程学习总学分应至少达到 26 学分。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

学期内完成,课程结束后考核评定成绩。跨学科考入者须补修 3 门本学科硕士课程,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课程授课可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学术讨论、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研究思路和方法,掌握学科发展的最新前沿动态。选修课参照本学科培养方案或根据研究方向及课题需要,在导师指导下在全校公共选修课中选择两门课程。

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32

外国语(英 / 日)

4

64

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1 门

3

48

专业课

专业课 1 门

5

80

公共选修课

选修课 2 门

4

64

 

创新实践

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参加学术讲座、参加学术及课外实践活动等

 

8

 

学分合计

26

注:各类课程考试,以百分制记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 70分,可取得规定学分;选修课成绩达到 60 分,可取得规定学分。创新实践学分折算办法见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五、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能力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第 2、3 学期。1.基本要求

按住院医师培养方式进行临床轮转,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临床实践,进行严格的临床训练,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常见病、疑难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和操作技能。

2. 具体安排

在本学科按三级学科轮转主要科室 8~10 个月,除本三级学科外,其他三级学科不得少于 2 个。相关学科轮转不少于 2 个科室必须包括急症科,还可轮转

其他二级相关学科或放射科、特检科等,每科 1-2 个月。轮转期间,每周至少

2 次随师门诊。

3. 轮转要求

(1) 在本专科 8~10 个月时间内,要求书写病历 10 个以上,并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要求。

(2) 在病房工作期间,负责 5 张病位,掌握本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的诊断、治疗和实际操作技能。

(3) 参加轮转科室的一切业务活动和政治活动,必须参加科室值班,由所在科室负责考勤。

(4) 每个科室轮转完毕后,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及带教老师组成轮转考核小组,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和评定意见填入《中医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手册》轮转考核评定表中备案入档。

第二阶段:第 4、5、6 学期。1.培养要求

重点进行专科理论学习及技能训练,同时进行科研及教学能力的培养,完成毕业论文规定的临床观察任务,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临床能力学位考核及论文答辩。该阶段研究生科研工作及论文写作脱产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2.具体安排

临床训练:在本学科导师所在三级学科门诊或病房进行临床训练,熟练掌握三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其中导师指导临床工作不少于 6 个月。担任住院总医师半年,培养全面管理病房、处理急诊及会诊能力,掌握独立处理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逐步达到主治医师水平。


六、其他培养环节

1. 科研能力培养:导师以及指导小组成员对研究生进行严格的临床科研训练, 使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设计和方法,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选题、设计,完成论 文的临床观察,要求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听各类学术讲座不少于 6

次,完成读书报告 1 篇,在读期间需发表论文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有关内容应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手册》中详细记录,作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申请学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存入学位档案。

2. 教学能力培养:协助科主任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行业务培训,至少开设小型讲座 1 次,并将讲座提纲交研究生处归入个人学位档案。

七、论文开题

博士生应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要求论文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价值。要求第二学期 5 月底之前写出研究课题文献综述,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研究特色、研究方法(主要技术路线等、时间安排、所需经费预算及预期结果。

开题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可邀请指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及所在学院领导参加。由博士生向开题考核小组作开题报告,专家应就课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对该生课题研究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考查学生对本研究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重要文献资料是否全面了解和掌握, 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是否有创新,提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和修改意见, 同时从中对该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评定,满分为 60 分,达到 40 分为通过开题。

博士生在开题的同时,要进行业务综合知识考核,考核采取口试方式。由开题考核小组专家对博士生的专业、专业基础以及与研究方向有关的知识领域进行提问。博士生当场回答,以测试博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独立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口试成绩满分为 40 分。

经认真论证、审议通过后,博士生需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课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题,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备案,方可重新开题。一个月内未完成再次开题或开题仍不通过的须延期毕业,保证论文开题与答辩时间间隔 1 年半以上。

八、阶段考核


博士生在第一阶段临床训练后,于第四学期 5 月份进行阶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论文开题、临床操作技能等,重点考察博士生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常见病、疑难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和操作技能,以及独立从事临床研究的能力。

九、学位论文答辩与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基本要求:1.要求论文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2. 临床试验设计和方法合理,水平先进, 论文表明研究生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3.对本研究课题有创造性见解,需明确阐明研究创新性。4.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几个人合作研究一个课题时,论文内容应侧重本人所做工作,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5. 学位论文要求文字精练,层次条理,逻辑性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清晰。6.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临床观察必须有原始数据粘帖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手册》中入档,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7.论文字数一般在 3~5 万。论文书写要求及打印格式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博士研究生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后,要定期在教研室研究室范围内报告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博士生在完成论文初稿后,应交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审阅修定, 于正式提交之前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将导师签署“同意打印”意见的清样上交备案,进行重复率检测、原始数据审核、双盲评审等环节,全部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完成个人培养学习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经导师同意后,可向所在教研室、学院提出临床能力考核和答辩申请。考核答辩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 5 位中医学教授或

主任医师组成(包括中医学博士生导师和外单位专家 1-2 。临床能力考核按

《中医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要求,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疑难病症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考核和答辩具体要求见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课、临床轮转、论文答辩等环节,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按规定发表论文的可准予毕业,符合《山东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博士学位有关规定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授予博士学位。

博士累计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经补考及格,或一门课程不及格、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未通过毕业论文评审或答辩者,若答辩委员会允许, 可在 1 年内修改论文重新评审答辩 1 次,经修改后评审或答辩仍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注:此细则为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总体指导原则,具体培养要求以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面向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科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了解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等工作的能力。

(三)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制为 3 年,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如未能按时完成

培养计划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 6 年。第一学年集中进行公共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和考核;

从第二学年起进入教研室(研究室或临床科室,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着手论文研究工作;从第三学期开始主要从事毕业论文工作。

三、培养方式

(一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指导与研究生指导小组、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任组长,牵头成立 35 人的研究生指导小组,小组成员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课题需要,吸收相关学科或跨学科专家参加,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力量。既要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又要根据每个研究生的智能、基础水平、研究方向和课题特点,制定具体的专业培养计划。要注意师生合作,教学相长,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两方面的积极性。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仅要向研究生传授业务知识,同时也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培养。

(二在培养方法上注重过程培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通过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参加规定的学术讲座、教学实践或其他实践活动,加


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三导师和指导小组应按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 2 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定出《研究生培养计划书》。培养计划应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对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学习,专业实践内容、目的和要求、完成时间、考核方式,科学研究等,逐一做出具体规定和安排。经教研室主任和所属学院(所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个人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课程设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创新实践模块。课程学习总学分应至少达到 36 学分。课程学习在第一学年

内完成,课程结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同等学力、跨学科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 5

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注:各类课程考试,以百分制记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可取得规定学分;选修课成绩达到 60 分,可取得规定学分。创新实践学分折算办法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五、其他培养环节


1. 教学实践:研究生进入专业课学习阶段后,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教学实践。由导师和教研室指定 1 名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讲师以上具体指导。应安排研究生参加本专业本科课程的备课、听课、辅导答疑、组织课堂讨论、指导专业实习、实验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中期筛选前需撰写本专业某一重点章节不少 6 学时的教案,并组织试讲评定小组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试讲。评定小组应对其试讲的态度、能力及效果等写出书面评语,按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评定成绩,由评定小组组长签字,本结果作为中期筛选的一部分。

2. 科学研究:为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加强科研思维、科研方法的训练,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论文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完成读书报告 1 篇;听各类学术讲座 8次,有关内容应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手册》中详细记录,作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申请学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存入学位档案。

3. 临床实践:临床实践是提高医学类研究生诊断治疗疾病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措施。临床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参加临床实践,具体安排可与专业学习、毕业课题研究结合起来,时间不得少于 1 年;基础专业可根据课题需要由导师安

排,一般不超过 3 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研究生临床实践结束后,应写出书面小结,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由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对其临床工作表现作出鉴定,作为专业考核的一部分。

六、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是保证论文完成及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后, 应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进行开题。课题来源可以是 导师从事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或是在导师过去工作基础上新开拓的内容。论文选题 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应有自己的新观点或在方法上有新的改进。

围绕研究课题,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通过分析、归纳、概括,撰写与课题有关的文献综述,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依据。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研究特色、研究方法主要技术路线及使用的仪器、时间安排、所需经费预算及预期结果,要求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开题方式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可邀请指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及所在部门领导参加。经认真论证、审议通过后,研究生方可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开题应在第三学期 11 月底之前完成。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课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处批准, 可在一个月之内再次开题 1 次。一个月内未完成再次开题或开题仍不通过的须延

期毕业,保证论文开题与答辩时间间隔 1 年半以上。


七、中期筛选

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教学实践、临床实践、论文开题等培养环节后,于第四学期 5 月份进行中期筛选。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实施细则》。

八、学位论文与答辩

学术学位硕士论文基本要求:1.论文要有一定的新见解,对本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2. 实验设计和方法比较先进,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能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学位论文文字精练,层次条理,逻辑性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清晰。4.论文要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完成, 几个人合作研究一个课题时,论文内容应侧重本人所做工作,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5.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临床观察必须有原始数据粘帖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工作手册》中入档,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6.论文的结论要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明确阐述所研究课题的创新性。7.论文字数一般在 2~5 万。论文书写要求及打印格式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硕士生在完成论文初稿后,应交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审阅修定,将导师签署“同意打印”意见的清样上交备案,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原始数据审核、双盲评审等环节,全部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准予毕业和建议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不合格的, 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且修满学分,通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环节,按规定发表论文的可准予毕业,符合《山东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硕士学位有关规定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累计四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经补考及格,或累计三门及三门以下课程不及格、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未通过毕业论文评审或答辩者,经修改后评审或答辩仍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注:此细则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总体指导原则,具体培养要求以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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